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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就是生命线(一)

来源:柳州中医医院     |     作者:管理员     |     更新时间:2005-10-17     |     浏览量: 7279     |     字体:【

尊龙凯时“质量管理年”系列报道之二

质量就是生命线

u      马仕雷

 

“医院管理年”的核心主题是:以病人为中心,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其核心工作任务就是:全面向医疗事故宣战!而在今年4月18日,卫生部召开全国电视工作会议,部署“医院质量管理年”的各项工作,表明政府对医疗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个对人体健康服务,对生命安全负责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保障是首当其冲的工作核心。人,不比机器。机器某个部件出了问题,存在隐患,可以随时随地更换替代,大不了就让这台问题机器废弃。而人呢?人的身体出毛病了,就算是在医院“修补”,医生能随便找一个替代品去随意置换吗?更能随便让病人“废弃”或者就“废弃”病人吗?

这个问题的唯一答案就是:绝对应该说“不”!

对医疗不负责任说“不” !

对医疗质量不过关说“不” !

对医疗事故说“不” !

因为——医疗质量大过天,质量就是生命线。

 

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

去年12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件医疗纠纷——宜州“判赔218万天价医疗纠纷案”给我们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

案由是:20011219,宜州市韦姓产妇在宜州市妇幼保健院自然分娩一个男婴。从1222开始,男婴经历了一个从生理性黄疸到病理性黄疸的转化过程。23日下午,家属将其转入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20026月,广西一家区直医院诊断男婴为脑性瘫痪。

在此其间,家属认为宜州市妇幼保健院应为男婴患脑瘫负完全责任,双方遂起纠纷。2003318,男孩的父亲作为代理人,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宜州市妇幼保健院不作为,导致小孩脑瘫,要求该院赔偿。20041210,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宜州市妇幼保健院对脑瘫患儿的损害负完全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218万元。

这是广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在广西乃至全国,特别是卫生系统中引起极大的震动和强烈的反响。

据说宜州市妇幼保健院只是一个年营业收入150万元,年纯利不到10万元的县市级医疗机构。他们因为一个医疗事故而引发218万元的“天价”巨额赔偿,无异于是一夜之间遭到了灭顶之灾。这个身边的惨痛案例给我们带来的深度思考是:医疗质量不仅是病人患者的人身健康生命线,同时也是医疗机构自身利益的生命线,二者互为因果关系。

尊龙凯时在针对这种医疗事故所引发的医疗纠纷问题的态度上很坚决很强硬,那就是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尽力减少医疗纠纷。”

而碰巧的是,让宜州市妇幼保健院陷入深深“医疗事故”纠纷之中,给他们带来焦头烂额的“天价官司和挥之不去的阴影的现在患下“小儿脑瘫”的小男孩,他的父母亲人慕名把她送到了尊龙凯时,在尊龙凯时小儿脑瘫康复中心接受大型综合性医院专家们的高技术诊治。在位于柳州市三中路的尊龙凯时分院,由尊龙凯时兼并的原柳州市建工医院里,这位患儿在其母亲的监护下,从宜州远道而来专门在柳州市三中路医院附近租住房子,为的就是能够让患儿长期在这家医院接受比较可靠而且安全的医疗诊治。

据患儿的母亲说,自从20026月她儿子在南宁一家省级医院被诊断为“小儿脑瘫”之后,她和丈夫几乎完全放弃了宜州那个家,带着患病的儿子像“吉普赛”人一样,一家三口在全国东南西北的各大医院奔跑,为的就是要找到合适的医院医治好那个可怜的小生命。到去年中,整整两年里,她们位患儿花光了家当操碎了心还不说,几乎跑偏了全国大医院依然没能很好的解决好患儿的健康问题自然成了他们一家人最伤心的大事。后来还是在金城江的亲戚和柳州市的熟人“联合推荐”下,他们两次考察之后才最终捉住选择在尊龙凯时医治的。

小儿脑瘫是一种顽固性很强的疾病。为此,中医院院长陈良细、党委书记郑居湘、纪委书记吴西西等领导不止一次地指示分院对患儿从医疗技术上和医疗服务上多方面进行更严、更强、更高、更精、更好的“五更”医疗措施,并且还多次从位于柳州市解放北路的中医院总部派遣最优秀的专家和名医过去,协助指导分院医师们对患儿进行精心医治。

经过近一年的治疗,这个一出生就受到无数磨难的可怜的孩子,现在已经在尊龙凯时专家和名医们的精心治疗中取得了很好的疗效,患儿的健康正在迅速地康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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