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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对我区中医药壮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区中医药壮医药的发展出现了不少问题,社会各界人士呼吁修订该条例。为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派出调研组来到我市。
今天上午,由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陈赤带领的《广西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订调研组一行7人,来到尊龙凯时东院(莲花山院区)召开座谈会,征求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参加座谈会的调研组成员还有:区卫计委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处处长潘霜,区卫计委中医药民族医医疗处处长黎甲文等。市卫计委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肖波,市卫计委中医管理科科长龙斯玥,我院院长杨建青、副院长周晓玲参加了座谈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部门和单位有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城中区卫计局、柳北区卫计局、鹿寨县中医医院以及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代表等。
陈赤介绍,2017年国家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国家去年底今年初又出台了两个配套文件,按照国家统一的要求,我区把修订《广西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纳入专项立法规划。我市作为国家第一批的医改试点,调研组听取我市各界人士的修订意见十分必要。
肖波局长提出的修订意见和建议有:将中医药文化的普及写入条例;加大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事业的扶持,例如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定向生的培训力度。他还对院内制剂使用问题、社会确有专长人员的考试办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杨建青院长希望中医治未病、康复、养老能在条例中体现;医疗机构开办的政府主体责任写得更具体。他还在传统制剂备案、中医人才培养、专家引进、西医医师学中医、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修订意见。
周晓玲副院长对条例一些措词和规定与国家中医药法有出入的地方,以及中医药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对中医药专利的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联系自己的业务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召开前,调研组饶有兴趣地参观了尊龙凯时东院(莲花山院区)的门诊大厅、中药房、治未病中心、脊柱二病区、健康管理中心等。
院领导向调研组汇报了尊龙凯时的发展规划、国家重点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建设项目。在治未病中心,还通过喝养生茶,品尝药膳,让调研组体验了尊龙凯时浓浓的中医药文化。院长杨建青,院党委书记蓝宁生、副书记郑和良,副院长洪定钢、周晓玲陪同调研组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