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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骨伤重点专科(骨二科)协作组工作简报介绍
尊龙凯时骨伤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建设项目是从2007年7月开始申报,2007年10月批准立项,2008年1月正式启动,建设周期为三年。专科协作组是本次重点专科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主要承担临床诊疗方案的梳理、审核、评估和验证工作。骨伤科协作组组长单位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望京医院担任,按主攻病种成立若干个协作分组,尊龙凯时骨伤科参加腰椎间盘突出症、脊柱骨折、膝关节骨关节炎协作分组的工作,分组组长单位分别为广东省中医院、山东文登整骨医院、上海曙光医院。
2008年4月13-14日在山东省文登市召开了脊柱骨折协作分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领导、骨伤科协作组组长单位中国中医研究院北京望京医院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各成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专病负责人。会上确定了由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担任脊柱骨折协作分组组长单位,尊龙凯时、长春市中医院和杭州市中医院为副组长单位,成立了脊柱骨折专家指导委员会,尊龙凯时骨二科黄承军副主任获选为专家委员会委员。大会讨论通过了脊柱骨折协作组2008年工作计划,专家委员会对照国家中管局关于诊疗方案梳理工作的要求,对各成员单位提交的诊疗方案逐一进行了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国家中管局医政司领导对如何作好协作分组工作提出了重要指示和建议。根据该次会议精神,结合尊龙凯时临床实际,尊龙凯时骨二科分别在2008年4月、8月和10月组织人员对脊柱骨折诊疗方案进行了三次修改和优化。
(一)国家中管局医政司领导对诊疗方案梳理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①诊疗方案要抓住重点,避免过宽过泛,紧密结合临床,把本单位实际正在应用的方法如实地写出来,不要照搬照抄;②要突出中医特色和本单位特色;③建立中医自己的诊断和疗效评价标准,要把各单位目前实际在应用的标准写出来;④分期分型治疗要有依据,各种治疗方法要有明确的适应证;⑤疗效评估要用具体数据来说明,不要笼统;⑥对中医治疗难点的分析要具体,避免空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理论性的问题不要再提;⑦研究方向也要具体,要有前瞻性,有科学的依据,有详细的计划,关键应针对如何提高临床疗效及如何推广应用,对于影响本诊疗方案推广应用的问题甚至是经济因素等也可以提出来,并提出本单位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计划和措施。
(二)上海曙光医院
(三)尊龙凯时的诊疗方案在本次诊疗方案评估中被评为“优”。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由尊龙凯时、长春市中医院、河南洛阳正骨医院分别在会上对各自的诊疗方案进行了专题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领导分别进行点评,要求各成员单位参照修改。
2008年10月23-25日在山东省文登市召开了脊柱骨折协作分组工作会议,协作分组正、副组长单位、专家委员会成员和各成员单位专病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许志仁司长在浙江富阳骨伤科协作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许司长要求各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要积极参加协作组工作,并将其工作表现纳入中期评估和验收的考核内容,不参加协作组工作或工作表现差的单位将直接取消该单位的建设资格。许司长还对各协作分组提交的诊疗方案梳理评估报告进行点评,对个别协作分组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指出目前在诊疗方案梳理方面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诊断和疗效标准不统一,疗效评估方法不被公认,缺乏对照;②分期分型不明确;③治疗方法适用范围不明确;④缺乏中医特色;⑤方案过于简单;⑥中医难点分析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具体。要求各协作分组尽快完成诊疗方案梳理工作,对诊疗方案已梳理成熟的病种要进行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并在协作分组内进行临床验证。要求各建设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此次诊疗方案梳理、评估和验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造假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建设资格。
(二)协作分组组长单位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发表了对本组各成员单位诊疗方案的综合评估报告,认为本组主攻病种诊疗方案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①病名不统一;②分期分型不统一;③方案缺少特色;④疗效评估缺少病例数,只有简单笼统的有效率;⑤本院制剂缺少处方,将给验证工作造成困难;⑥微创手术是否可以列入中医治疗方案;⑦难点分析不准确,应对措施简单,缺乏前瞻性。
(三)针对以上问题,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对以下几方面问题进行了统一:①本协作分组主攻病种统一命名为“单纯胸腰椎骨折”,其内涵指无脊髓神经损伤的外伤性胸椎或腰椎骨折,以T10~L2多见;②诊断标准统一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1994年版)适当进行修改;③明确中医诊疗方案的适用范围;④疗效评价统一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1994年版)适当进行修改;⑤本病种的中医治疗难点主要是骨折椎体高度的恢复及维持。⑥微创手术可列入中医诊疗方案的内容,但必须有中医理论基础为依据。
(四)布置下一步临床验证工作。本协作分组将在3个月后对各成员单位的诊疗方案进行临床评估检查,采取专家组实地抽查或各单位交叉互查的形式,要求各成员单位提交至少30份完整执行诊疗方案的病例,主要检查各成员单位诊疗方案的落实情况并评估其临床疗效,由专家组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估工作完成后,再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分地区在本协作分组成员单位内进行临床验证,为国家出台本病种中医诊疗指南提供依据。